索 引 号 | 016037190-ln-2023-000069 | 发布机构 | 洛南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11-14 |
图解链接: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南县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发〔2022〕7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洛南县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洛南县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抓紧抓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全面提升我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水平,根据《陕西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商洛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商洛市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办齐抓共管的建筑垃圾污染治理工作体系,全面排查整治现有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完善建筑垃圾消纳设施,落实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全链条全系统长效监管机制,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资源利用充分、执法查处严格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全县建筑垃圾管理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完成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四清一责任”清单。一是结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各级检查反馈、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建筑垃圾治理乱象,全面排查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建立排查点位清单。二是评估点位稳定性及对环境的影响,建立问题鉴定清单(完成时限:2022年11月15日前)。三是针对点位评估结果,采取“一点一策”整治措施,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四是实施滚动销号,对已整改到位的点位建立核查验收清单。压紧压实排查、鉴定、整治、验收四个关键环节责任,明确责任人,建立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见附件2)。(完成时限:2023年11月15日前)
(二)编制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做好全县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等数据摸底调研,完善包括存量治理、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细化部门责任、保障措施,按法定程序批准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
(三)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提升末端处置能力。根据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情况,以及建筑垃圾摸排现状产生量和预测产生量,并考虑资源化利用、堆填、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覆盖用途、填埋处置等末端处理方式(参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合理确定填埋处置、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确保末端处置能力与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特别是要明确装修垃圾分拣残渣处置路径)。建成运行1座以上与前端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并常态化执行)
(四)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长效监管,建立“四清一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商洛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加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长效监管。一是摸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情况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情况,建立排放单位清单。二是摸排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情况,建立并公示运输单位清单。三是摸排建筑垃圾填埋、堆填、资源化利用等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建设情况,建立并公示处置能力清单。四是对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常态督察检查,每年由县城管局组织相关单位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督察检查建筑垃圾整治情况,向社会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监管问题清单。围绕谁产生、谁核准、谁运输、谁处置四个关键监管环节,落实监管责任人,建立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见附件3)。(完成时限:2022年11月15日前并常态化执行)
(五)严格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许可核准管理。严格执行城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核准制度。一是在排放环节,督促建筑垃圾产生主体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个人在排放建筑垃圾前,应当到县行政审批局办理排放许可并缴费。对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主体责任,要组织业主、装修施工单位做好装修垃圾投放收集和运输等工作,其余住宅小区由街道办和居(村)民委员会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在运输环节,严禁未取得许可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督促运输单位按照指定运输路线密闭运输,坚决遏制非法运输、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三是在处置环节,建筑垃圾消纳场经营者须申请办理消纳许可。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置费要优先保障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完成并常态化执行)
三、职责分工
1.县城管局:负责牵头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联络,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负责对建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排查清理整治,对排查出的建筑垃圾点位建立排查点位清单和整改任务及核查验收清单;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推进销号,建立健全执法巡查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对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污染路面,随意倾倒污染环境等行为进行查处。
2.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开展除建城区以外的城镇区域建筑垃圾排查清理整治;负责指导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
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排查清理整治基本农田中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对排查出的建筑垃圾点位建立排查点位清单和整改任务及核查验收清单;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用地审批手续。
4.县水利局:负责对全县河流、水库岸线管理范围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清理整治,对排查出的建筑垃圾点位建立排查点位清单和整改任务及核查验收清单。
5.县环境分局:负责对全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单位排查出的乱堆乱倒垃圾点位进行评估其稳定性和环境影响情况,建立问题鉴定清单;对建筑垃圾处置中产生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6.县交通局:负责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及未办理营运证的车辆进行查处。
7.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受理施工单位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核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8.县交管大队:负责核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统一设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外观标识,对无牌、套牌、涂抹车牌、拼装运输车及超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查处。
9.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宣传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和目标,增强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整治的良好氛围。
10.各镇办: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排查清理整治,对排查出的建筑垃圾点位建立点位排查清单和整改任务及核查验收清单,同时,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在辖区内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1月15日前)。各相关部门、各镇办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商洛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商洛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并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具体操作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11月26日前)。一是各相关单位及各镇办按照职责对本分管区域内存量建筑垃圾采取实地排查,建立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点位清单。二是根据排查点位位置、堆体规模、组分、周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及侧向和底部渗透等情况,评估污染程度、风险等级,区分“稳定”“存在安全隐患”两大类,建立问题鉴定清单。三是排查点位及问题鉴定清单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县城管局。
(三)整治攻坚阶段(2023年11月底前)。一是各相关单位和各镇办根据鉴定结果清单,对本辖区内存量建筑垃圾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整改措施和进度安排等,建立整改任务清单。二是落实措施完成整治后,及时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照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自查核实,对自查认为反馈问题达到整改目标后,由整改单位向县城管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建立核查验收清单,清单由整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县城管局。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各相关单位及各镇办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城乡接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干道两侧,农田、山边、沟谷等区域,河流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等重点区域建筑垃圾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督察检查、联合执法机制,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列入秦岭“五乱”专项排查整治范围,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推进监管信息互通互享,合力从严打击违法违规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要深入分析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产生根源,挖掘问题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并补充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健全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办要深刻认识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整治是提升环境质量,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协同推进。各镇办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科学研究,周密部署,明确责任人,压实任务,确保整改工作出实效。
(二)夯实部门责任,加强整改落实。县城管局牵头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联络,协同推进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牵头联合验收乱堆乱倒点位问题整改成效,推进销号,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源头摸排、过程管控、结果处置力度以及行业监管职责,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分工合作,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合理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建筑垃圾产生量、处置能力、处置状况等信息。
(三)加强信息公开,注重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意义,及时曝光违法倾倒、运输、处置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使其知晓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严重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群众通过0914-7322961投诉举报电话、12369群众热线等监督举报平台对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察检查,倒逼问题整改。按照阶段整改工作安排定期通报问题整改成果,确保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迅速有效解决。县委(政府)督查办将适时开展实地督导,对排查有疏漏、整治不到位、问题反复以及弄虚作假、推诿扯皮、工作进展缓慢、工作组织不力的,将予以约谈、通报、在媒体公开有关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并视情提请县环督办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五)落实联络专员,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各镇办要确定一名联络专员,做好“四清一责任”工作清单建立、更新及报送工作。2022年11月15日前,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点位清单”和“问题鉴定清单”报县城管局。2022年12月15日前上报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工作清单,2023年11月底前上报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整治任务清单”“核查验收清单”和整改过程资料。
附件:
1.洛南县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四清一责任”清单
3.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清单
4.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进度基本情况报告
附件1:
洛南县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亚锋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谢金山 县政府办纪检组组长
张天宇 县委(政府)督查办主任
何伟雄 县住建局局长
尤政启 县城管局局长
成 员:王 斌 县环境分局局长
杨 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程军锋 县水利局局长
李建军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杨 锋 县交通局副局长
闵 凡 县交管大队政委
李 琳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杨群山 县城管局副局长
各镇办 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由尤政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群山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附件2
部门(镇办)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四清一责任”清单
表1 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点位及问题鉴定清单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编号 |
区域 |
具体位置 |
地理坐标 |
排查点位信息 |
问题鉴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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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体规模(m³) |
场地类型 |
发现途径 |
排查时间 |
排查责任人及电话 |
主要成分 |
形成原因 |
鉴定结果 |
鉴定责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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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办)分管领导签字: |
部门(镇办)主要领导签字: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编号:一处点位一个编号且唯一,编号模式为“行政区域代码+序号”,序号为4位数字。3.区城:XX镇(办)。4.具体位置:精确到XX村XX路XX号。5.地理坐标:经度XX度XX分XX秒,纬度XX双度XX分XX秒。6.堆体规模:垃圾堆体有XXm³。7.场地类型:垃圾堆所在场地类型。填河湖管理范围,主要干道两侧、农田、边坡荒地、废气工矿场地、山谷等。8.发现途径:填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群众举报投诉、 煤体曝光、XX部门督办、自查。9.排查时间:现场核查年月日。10.排查责任人及电话:填写排查人员的单位、职务及手机号码。11.主要成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12.形成原因:县级、乡镇、村委会指定堆放或违法违规倾倒、群众乱丢乱扔等。13.鉴定结果:稳定、存在安全隐患。
表2 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改任务及核查验收清单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编号 |
区域 |
具体位置 |
地理坐标 |
整改任务信息 |
核查验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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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
场地用途 |
整治时限 |
整改责任人及电话 |
完成整治时间 |
县级联合验收时间 |
验收责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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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办)分管领导签字: |
部门(镇办)主要领导签字: |
填报说明:1.1-5项填写内容同表1内容对应。2.整治方案:简要描述整治措施,如清运处理、覆土绿化、开挖筛分、帷幕防渗等。3.场地用途:指整治后场地的用途。4.整治时限:计划完成整治的年月日。5.完成整治时间:完成整治的年月日。6.县级联合验收时间:指县级城管、住建、资源、水利、环境部门联合实地验收的年月日。
附件3
部门(镇办)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清单
表3 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监管问题清单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编号 |
区域 |
具体位置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发现途径 |
排查时间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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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办)分管领导签字: |
部门(镇办)主要领导签字: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编号:一处点位一个编号且唯一,编号模式为“行政区域代码+序号”,序号为4位数字。3.区城:XX镇(办)。4.具体位置:精确到XX村XX路XX号。5.问题类型:生产环节、运输环节、处置环节等。6.发现途径:填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群众举报投诉、 煤体曝光、XX部门督办、自查。7.排查时间:现场核查年月日。8.整改时限:完成整改的具体年月日。
表4 建筑垃圾长效管理产生单位清单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区域 |
当前项目数(个) |
现状产生量(万吨) |
2023年预测产生量(万吨) |
2024年预测产生量(万吨) |
2025年预测产生量(万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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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办)分管领导签字: |
部门(镇办)主要领导签字: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区城:XX镇(乡)。3.当前项目数: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醒目一级居民装饰装修数量总和。4.现状产生量:参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进行计算。
表5 建筑垃圾长效管理运输单位清单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区域 |
运输单位名称 |
具体位置 |
核准时间 |
车辆数 |
车辆号牌 |
监督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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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办)分管领导签字: |
部门(镇办)主要领导签字: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区城:XX镇(办)。3.具体位置:精确到XX村XX路XX号。4.核准时间: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时间。5.车辆数:运输单位所有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数量。6.车辆号牌:车辆牌号。
表6 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处置能力清单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区域 |
处置单位名称 |
具体位置 |
建成时间 |
处置类型 |
处置方式 |
剩余库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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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办)分管领导签字: |
部门(镇办)主要领导签字: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区城:XX镇(乡)。3.具体位置:精确到XX村XX路XX号。4.建成时间:建成投用的具体年月。5.处置类型: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6.处置方式:资源化利用、堆填、填埋处置。7.处置能力:资源化利用设施填写年设计处理能力(万吨/年),堆填、填埋处置填写库容量(万立方米)。8.剩余库容:处置方式为堆填、填埋处置时填写剩余库容量(万立方米)。
附件4
部门(镇办)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进度
基本情况报告
一、排查整治进度
截止XX年XX月,部门(镇办)共排查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XX个,完成鉴定XX个,完成整治XX个,完成验收XX个。
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三、建筑垃圾填埋场等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