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督查室:
接到贵单位转来关于网友在人民网反映我县低保发放有关问题的督查单(陕政督函〔2016〕1117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民政局、景村镇等有关单位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李博,男,现年30岁,洛南县景村镇下涧村二组村民,家中有3口人,其本人患先天性青光眼,视力二级残疾;妻子魏叶叶,现年27岁,视力一级残疾;儿子李云飞,现年3岁,身体健康。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关于网友反映“家里无收入生活困难”的问题。经查,网友反映的问题失实。李博及其父母有2套住房,且住房条件高于当地住房水平(附有实地调查取证照片)。李博常年携妻子外出务工,从事盲人按摩工作,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照此计算李博家庭年收入不低于12000元,家中3口人,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4000元。
(二)关于网友反映“2014年申请的低保被政府强迫收回”的问题。经查,2014年,李博和父母分家,将其一家3口户口从其父亲李会乾家庭户口本分出。2015年李博本人并未提出低保申请,其父亲李会乾一家3口全年享受农村低保A类3人,领取低保相关救助金合计8330元。但因李会乾家庭条件较好,经群众反映、村民小组会议决定、李会乾本人同意,收回6300元,用于救助其他贫困户,李会乾二次分配得1500元,实际享受3530元。景村镇党委、政府了解此事后,高度重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已于2015年12月对该村支部书记桂高文同志予以免职处理。
(三)关于网友反映“政府没人管”的问题。经查,网友反映的问题失实。2016年,景村镇下涧村通过先召开村组干部会学习低保政策,再召开村组群众会宣传低保政策和评议,最终评定李博家庭为低保贫困户,享受农村低保C类3人(70元/月/人),但李博本人对评定结果不服,认为C类档别低,救助资金少,在低保资料收集工作时,拒绝提供户籍相关资料,并多次到镇县上访,不听工作人员解释劝说。
三、改进措施
网友反映的问题,说明我们基层镇办干部对民生保障相关政策宣传和执行不到位,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作风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脱贫攻坚相关要求,加强农村民生保障兜底贫困户各项政策落实的动态监管,加大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办实、办细、办好。
附件:李博及其父母房屋照片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