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编制完成了《洛南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洛南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矿保处发)[2022]9号)要求,现予以发布实施。
附件:
2、关于洛南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复函
洛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