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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总河长令​​
洛南县总河长令

2025年第1号

(总第2号)

各级河长,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5年,全县河长制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河湖长制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持续强化河长制工作,统筹推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切实筑牢生态保护屏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河长制责任落实工作体系

(一)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各级河长作为河流保护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确保职责到人、任务到岗。县级河长要定期研究推动河长制重点工作,协调推动重大河流问题破解,督促镇村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镇、村两级河长,要认真主动开展巡河管护,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爱河护河意识,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河长办能力建设。河长办是组织实施河长制具体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能,对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加强进展跟踪,定期报告河流保护治理情况,为各级河长履职提供有力支撑。各级相关单位、河长联系督办单位要充分履行河流管理保护职能,共同推动河长制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三)加大涉水领域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联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解决河道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模式,深化涉水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强化“河长+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联合巡查、会商和执法行动,形成上下游、干支流联动的河流管护格局。以“亮剑护河2025”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为打击重点,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打通河流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压紧压实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责任。持续完善村级河流管护体系建设,强化村级河流日常巡查保洁,切实提升河流巡查管护质效。组织全民护河行动,推广“河长+志愿者”模式,引导公众参与监督。

二、开展河流一体化监管攻坚行动

(一)切实做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市河长办暗访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河流管理保护领域重大问题,以及媒体反映和群众举报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河长负责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

(二)持续开展河流“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开展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河流“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及围堤等碍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水利部河流遥感图斑核查、复核、认定及问题整改工作,对2018年以来突出涉河问题进行“回头看”,力争问题动态清零。

(三)加强涉河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陕西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建设方案编制规程,遵循“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全面排查在建涉河建设项目,强化全过程监管。扎实推进全县涉河建设项目监管排查整治及“回头看”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批建不符等问题,确保行洪通畅。

三、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一)坚持节水优先。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严格遵循“四水四定”原则,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健全节水配套政策体系,发展节水产业,推广合同节水,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节水事业。持续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及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坚持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系统推进,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把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用水效率控制“三条红线”,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二)严格执行水量分配方案。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水资源调度责任制,执行伊洛河水量调度方案,确保责任明晰,调度有序,全面完成年度调度任务。

四、加强水环境质量管控和水污染源头防控

全面推进洛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巩固16条重点河流水质达标,洛河灵口国控出境断面水质Ⅱ类、官桥省控断面水质Ш类成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监管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控工农业面源污染,切实加强河道污染源防控,确保各类入河污染源达标排放。

五、统筹推进水生态治理和矿山修复

开展水质安全保障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源头防控,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销号清零。建立完善水利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管,严查水土流失违法行为,加强水土流失源头防控。实施山水林田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抓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任务。

六、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严格落实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依法依规编制2026-2030年河道采砂规划,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强化河道砂石开采、运输、堆存等全过程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排查整治行动,加大涉水领域联合执法力度,开展联合会商、联合巡查、联合执法,推进水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强河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宣传教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七、抓好幸福河流建设

紧紧围绕“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目标,有序推进河流健康评价,完成年度8条河流评价任务,同步建立健康档案。以河长制为抓手,纵深推进河道“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整治,维护河道空间完整、功能完好。把幸福河流建设与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秀美集镇、康养旅游发展等结合起来,高标准建设美丽幸福河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此令。



洛南县第一总河长   杨长江                           

洛南县总河长 方德军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