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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巡检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洛南县巡检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突出扶贫、教育、医疗、低保、临时救助、创业就业、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公开,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未收到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所有公开信息需须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再由专人负责公开公示,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公开透明。

(四)平台建设。我镇以公众号为主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期我镇将加强公众号的运维,丰富栏目,以多种形式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由一名分管领导直接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配备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有人抓、有人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网站信息更新还不够到位、不够及时、不够规范;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三是公示方式比较单一,对政务新媒体的运用和推广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三公开”。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按照政务公开目录和清单,对照“三公开”流程,对接各业务口及时将需要向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发布。三是重视政策解读,通过官方微信号,每周乡村干部工作会,做好各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的解读工作。四是恳请县级部门加强培训,指导好镇级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