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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姜伟锋等三十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洛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姜伟锋等三十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2019年1月2日洛南县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命:

姜伟峰同志为洛南县四皓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学文同志为洛南县信访局正科级信访督察员(试用期一年);

梅治平同志为洛南县发展改革局主任科员;

闫文鑫同志为洛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梁仁科同志为洛南县发展改革局主任科员;

李炳文同志为洛南县经济贸易局主任科员;

张  伟同志为洛南县巡检镇副主任科员;

陶小亚同志为洛南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陈大明同志为洛南县发展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崔建军同志为洛南县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陈永玲同志为洛南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  刚同志为洛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郭少峰同志为洛南县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扶贫经济总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欣鲤同志为洛南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余治平同志为洛南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海峰同志为洛南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焦保军同志为洛南县会计局副局长、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卫平同志为洛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海军同志为洛南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超同志为洛南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招商工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珍同志为洛南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发展与国土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立民同志为洛南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薛来全同志为洛南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副主任;

李  阳同志为洛南县柏峪寺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去:

陶小亚同志洛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焦荣煜同志洛南县四皓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何伟雄同志洛南县信访局局长、政府办副主任(兼)职务;

杨虎峰同志洛南县考试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曾晓君同志洛南县卫计局副局长(正科)职务(到龄退休);

薛福良同志洛南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发展与国土局局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陈大明同志洛南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崔建军同志洛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薛来全同志洛南县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学文同志洛南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孙  鹏同志洛南县柏峪寺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洛南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