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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函

路军涛、周立波、何茹霞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区道路停车泊位临时停车收费不尽合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我县城区停车管理,我县于2021年12月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南京煜垚密阵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特许经营范围内临时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和运营工作。至目前为止,停车服务收费公司运营良好,群众有序停车自主缴费意识逐步提高,城市秩序及市容市貌得到整体改善。

洛南县城区范围内所有城市道路及公共区域内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依据洛南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洛发改发〔2022〕43号)。 

一、收费范围:洛南县城区范围内所有城市道路及公共区域内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一类停车服务范围为:洛中桥以西至新客运站以东,其余为二类临时停车服务范围。    

二、收费标准:停车收费以每车泊位每小时为计费单位,首小时前20分钟免费。 

一类区1小时内收费2元(含1小时),1小时后每小时收费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二类区1小时内收费2元(含1小时),1小时后每小时收费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智能停车场建成后计划按二类区标准收费)

三、收费时段和免费车辆类型:

1.收费时段:每天8:00时至20:00时。

2.免费车类: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救灾车、市政环卫作业车、邮政车、工程抢险车、城管执法车、城管服务车、殡葬车免收停车费;

3.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凭有效证件免收停车费;

4.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经主管部门同意在特定区城内免收停车费;

5.在特殊的时间节点,经主管部门同意免收停车费;

6.春节假期(除夕至正月初六)免收停车费。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城区停车收费工作管理:

1.将对接交通、行政审批等部门进行实地考察,根据人流和车流情况,在不妨碍行人通行,不占用盲道,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前提下,以“见缝插针”的方式补划停车泊位,为市民停车带来方便。

2.加强收费停车位的管理,积极联合县交管大队加强乱停车、违规停车现象治理,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市容环境。

3.提高车主文明意识,倡导文明停车。联合交管大队利用大型电子屏幕、宣传车等加强停车收费及交通安全法规宣传的内容;鼓励市民在拥堵时段出门尽量不开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缓解城区停车难,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

衷心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洛南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