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函〔2023〕10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意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根据省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洛南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三批)》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证明事项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发〔2021〕9号)和《洛南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三批)》,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实行证明事项承诺制的证明事项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全面推行。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