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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南县镇村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06 08:22 来源:洛南县人民政府

为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解决农村老百姓买商品难、卖农产品难的问题,根据《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发〔2019〕3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洛南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快速稳步推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洛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总体发展思路,以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为抓手,以促进“农产品变商品”为主攻方向,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体系,构建完整的农村电商生态产业链,解决农村“种得好,卖不了”、“品相好,卖价低”的问题。

二、建设目标

(一)镇级站点

充分利用各镇的现有资源,按照“一镇一站”全覆盖的原则,在全县建设16个镇/办级电子商务服务站,镇级电商服务站具备物流、培训、美工、展示等服务功能,实现多功能的便民电子商务服务。

(二)村级站点

建设13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贫困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深度贫困村覆盖率达到100%。村级电商站点要建在人流量较为集中区域,辐射周围群众,方便为农民提供电子商务基础服务。并包含产品展示、金融服务、农资服务等功能。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建设完善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

1.合理选址。各镇以镇区为中心,在镇区人口流动量大,网络顺畅,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设一个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电子商务服务站。

2.建设标准。室内应设置统一的背景墙,配备电脑、打印机、监控设备、网络连接等设备,管理制度制作上墙(经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位置醒目;配备有电脑基本操作能力,网络购物经验,熟悉本镇产业情况,积极性高,并接受过电子商务培训的专职工作人员1名。

3.功能职责。向本镇居民(村民)宣传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县电商中心讯息等,并具有代购代销、代缴话费、农资服务、物流收发等功能,镇级站点应做好统计(交易、服务)台账,与“智慧乡村服务应用”实现数据对接,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

(二)加速村级站点改造

1.合理选址。各镇政府在行政村人口集中地,交通便利,网络覆盖较好的行政村,建设一个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

2.建设标准。室外设计村级站点门头(经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并安装,室内设置统一的背景墙,配备电脑、打印机、POS机、网络连接等设备,管理制度制作上墙(经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位置醒目;配备有电脑基本操作能力,网络购物经验,熟悉本行政村产业情况,积极性高,并接受过电子商务培训的专职工作人员1名。

3.功能职责。具备代购代销,产品展示,配送到户、代收代发、缴费支付、订票、酒店预定、就诊预约、本地资讯获取等服务;鼓励其他延伸性业务如农村金融服务,党员示范岗,统计建档立卡贫困户代售农产品对接企业等功能;做好统计(交易、服务)台账,与“智慧乡村服务应用”实现数据对接,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7月-2019年8月30日)

1.前期对全县16个镇/办,244个行政村进行走访调研,7月份针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并确定第三方实施企业。

2.现阶段对电子商务镇村站点进行选址及站点负责人进行筛选,并确定16个镇/办级电子商务服务站、130个村级电子商务站点的位置及服务站点的具体负责人,与各镇签订镇村电子商务建设协议,与镇、村站点负责人签订电子商务站点合作协议。

3.确定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门头、制度牌、文化墙的设计、制作方案并提交洛南县电商办,确定镇村电子商务站点需采购的硬件设备。

(二)建设运营阶段:2019年9月1日-2021年7月26日)

1.在2020年3月份之前完成16个镇级电子商务站点,60个村级电子商务站点门头、制度牌、背景墙的安装装修并根据实施内容配备相关硬件设备,在建设过程中对各站点负责人做相关培训及电商能力的指导,积极配合各站点实施工作。

2.2021年1月之前完成剩余村级电子商务站点门头、制度牌、背景墙的安装装修并根据实施内容配备相关硬件设备,在建设过程中对各站点负责人做相关培训及电商能力的指导,积极配合各站点实施工作。

3.针对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相关服务内容组织多场日报系统、多平台技能提升及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内容的培训。

(三)服务阶段:2020年2月15日-2021年7月16日)

1.开展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日常服务,并实现每两个月对各站点进行工作指导、检查、督促。

2.指导各电子商务站点负责人做好统计(交易、服务)台账,与“智慧乡村服务应用”实现数据对接,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进一步认识电子商务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展电子商务既是商贸流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精准扶贫、电商扶贫、农产品变商品等工作的有效载体。

(二)强化宣传推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加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创建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县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体,及时报道全县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工作动态,宣传推介农村电商发展和电商扶贫工作成效,加强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影响力。

(三)夯实电商进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按照建设规范的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尽快启动站点建设、站点负责人遴选、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夯实发展电子商务的基础,建立完善电商生态体系,促进电商发展。



洛南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8月6日